地下空间利用也有标准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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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6:2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通讯员李玉泽傅伦为)修订后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在国内首创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规划设计标准,近期将以浅层空间利用、与地铁相关的地下开发为重点,拓宽资源的新渠道。 在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尚未纳入国家规划标准。针对深圳的实际情况,这次建设规划标准在修订时增加了“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一章。其主要思路是,以 目前我市正考虑以地铁为契机,围绕地铁的建设实现地上地下的综合利用。地下空间具有不可再利用性,虽然由于深圳在这方面起步较晚,但规划做到了高标准,同时参考日本等国的先进经验,目前地下空间的总体规划已经完成,局部规划也正在制订之中。 近期我市将以浅层空间利用、与地铁相关的地下开发为重点,在浅层空间得到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再向深层空间发展。做到地下与地面有机结合,分层利用,尽可能地结合地铁车站,把商业和交通服务结合起来。新标准规定,地下街的建设应符合有关城市商业发展规划要求,其规模应符合地下街的通行能力,地下街的通行能力按该地下街20年内预测的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地下街建筑总面积不宜小于5000平方米,并设置必要的水、风、电等设施。 结合地铁的建设,目前市中心区商业街、罗湖地下商业街等都正在规划与建设当中。我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刚刚兴起,已得到市场的广泛重视,有关人士表示,我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将会有良好和广阔的前景。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通讯员李玉泽傅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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