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市场条款惹争议 货品越黄线 就要被没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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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7:42 新华网 | ||
商户:市场管理过于苛刻 市场:提醒无效,才出此下策 律师:“没收”说法欠妥,商户有异议可起诉 在北京锦绣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每家商户的经营区周边都有一条明显的黄线。昨天,该市场不少商户向本报“96101”热线反映:只要超越黄线摆放物品,市场便采取强硬的没收措施——“这样做合理吗?” 商户:货物越界就搬走 粗暴 近日,在锦绣大地市场经营厅内,记者见到,每个摊位周边都有一条黄线,大部分商户都把商品齐着黄线的内沿摆放,只有一些空袋子稍稍越界。一商户告诉记者,几天前市场管理员带着保安开始巡查,只要有超过黄线摆放的货品,二话不说随手就搬,“这样做合理吗?” 商户们认为,市场这样管理过于苛刻。“大家都是做批发生意的,货区内的物品多,超过经营区摆放也是常有的事。”一商户告诉记者,自己的商品是花钱再“赎”回来的,“就当是交罚款了”。 市场:屡次提醒均无效 无奈 记者随后采访了市场经营区的一位负责人,他表示:严格区划经营面积是在签合同时就规定了的。“没收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该负责人表示:“市场天天在广播中提醒、劝告,但很多商户置之不理。如果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遵守秩序的商户是不公平的。” 随后,他向记者出示了市场与商户签的合同,上面确实注明“摊外摊,在经营区外摆放货物没收,罚款30至100元”的条款。负责人同时表示:“每次没收我们都有严格的记录,没收的货物也不尽相同。至于交钱拿回物品也是以罚款的形式,以教育为主。” 律师:合同条款有待商榷 为规范市场,货物越线就没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京伦律师事务所的杨文战律师表示:“双方在合同上关于此项已有约定,但作为市场来讲,实际上是给商户提供服务、出租场地,超出经营面积可以追究商户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但在合同中用‘没收’、‘罚款’的措辞是不合适的。如果商户对这一条文有异议,可以提起诉讼。” 杨律师表示:“即使是没收,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于商户,市场最多只能是暂时清理并代为保管,并要求商户及时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商户没有取回货物,市场也不能擅自进行处理。” 晨报记者 张涛(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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