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家有偿失物招领公司开张生意清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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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8:01 扬子晚报 | ||
不久前,徐州一家失物招领公司在争议声里开业。19日,南京也有一家有偿失物招领公司悄然出现。新兴的报失业,连同它的经济潜能以及与传统道德观的冲突,一时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8月22日,记者走进南京蔡扬失物招领公司。办公室最重要的摆设是一排保存失物的大柜子,里面是空的。从19日开业算起,3天来只做了2笔交易,这和蔡扬每天做10笔生意的想 蔡扬公司开业前几天,对1万多南京市民的电话调查表明,有52%的人赞成有偿招领失物的做法,有48%的人反对。 诚信公司老板李茜告诉记者:“我确实为市民的信任度低发愁,争议正影响着他们对这个新行业的基本态度。”开业以来,诚信公司只做成了10笔生意,平均2天做1笔。每天打电话来登记遗失的人却有好几十个。 蔡扬公司的第一单生意是在开业当天,一位张先生在南京锁金村捡到了一张驾驶证,送到蔡扬手里,蔡给了他12元,随即联系六合竹镇镇的驾驶员陶先生,归还了驾照并收了20元。“我感谢他们,付100元费用是应该的。”从失物招领公司拿回自己的金穗卡、钥匙、身份证等遗失物的祁先生表示。 “这是一个市场,双方通过我们来成交,拾主可以为自己的付出要价,失主也应当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花钱买教训。”蔡扬看重有偿失物招领的合理性。 这种行为合法吗?“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就是许可的,尽管从法理上说将归还失物变成经营行为并不合立法意愿。再说,这种经营行为的出发点是善意的,公司收取费用也是为了补偿自己代失主保管拾得物的费用。”江苏南京东南律师事务所冯律师说,“但问题是到底应该收多少?” 这两家公司目前的价格是自定的。拾主捡到的东西交到公司,公司开发票并付给拾主少许定金,当失物被失主认领后,公司根据失物价值向失主收取15%到20%的酬金,然后再把酬金的一半交给拾主。如果一个月后没有找到失主,公司则把失物退给拾主或转交给公安部门。 失物的价值怎么估算?15%到20%的比例是否合情合理?南京市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说,蔡扬公司来申请营业执照时,他们就很为难,因为条例上没有相关规定,价格管理上也没有现成规定。“但它属于开放性项目,双方自愿核定价格,如果拾主和失主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可以向消协进行投诉。” 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在没有失物招领公司前,民间惯例是一般大点的遗失物拾主收失主100元,小点的如证件一般收20元左右,差不多就是在遗失物价值的10%到20%之间。“但这完全凭自愿,失主不给钱也没办法。” 还有一个问题令人头疼:尽管不大可能,但万一有小偷来销赃怎么办?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说,这个问题比遇到不给钱的失主更可怕。“我们还没有遇到过不给钱的人。”蔡扬不害怕不给钱的失主,也不恐惧小偷,“如果发现小偷来销赃我就报案,但不能识别不是我的错,再说,如果失主通过我们拿回被偷走的东西,总比被小偷扔掉损失小。” 面对清淡的开场,蔡扬和李茜不约而同打起出租车的主意。蔡扬打算印1万张名片散发给南京出租车司机,而李茜已经和徐州各大出租车公司取得了联系。据悉,光是南京出租车几大公司每天就可以从司机那里收到几十件遗失物品。 一些出租车司机说他们认可失物招领公司。一位抱怨失主“太抠门”的南京司机说:“凭什么不花钱就拿走东西?太不懂事了。”他昨天在车上捡到了一张建筑业相关资质证和少量现金,失主拿回东西后却二话没说就走了。也有不少出租车司机并不买失物招领公司的账,他们习惯将捡到的东西上交,以便获得交管部门的加分或荣誉奖励,这些对他们的营运大有帮助。 专家对报失业的前景表示乐观。南京大学一位社会学教授认为,有偿失物招领早已在民间客观存在,报失业是有它的市场的,政府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兴报失业规范化管理。 报失业的出现离拾金不昧这一传统价值观越来越远了吗?记者采访到的人们争论不休。南京市委党校一位老师提出了一个两可的解决之道:完善无因管理等民事法律制度,对拾金不昧者从边际效益的角度给予补偿。“另外,将报失业定位为公益性。”他说。 可是,这可能吗? 本报记者 徐宁 周静文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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