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长非法敛财百余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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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9:29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8月24日讯(通讯员锋力 张静 记者 王振国) 省城某民办大学校长李某,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百余万。日前,李某被历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 2002年6月1日,王某注册成立了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年8月5日,李某到王某公司干企划人员。当时,王某告诉李某,通过融资这种方式,他的公司大约拉了100多万元的存款 2002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开始与李某共同经营管理某专修学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集资办学的名义,许诺高额利息,发展股东,再让股东发展客户,拉客户到该学院存款,承诺三个月后返还,新发展的股东要交2万元入股费,这样才有资格发展客户存款,股东拉来客户存款,给股东3%的回扣。最后学院共发展股东42个,学院收取客户现金,签订借款合同,利息的支付也是按规定每月支付现金,并承诺如果存款到期不归还,按银行利息的4倍偿还违约金。 2003年5月17日,王某交给李某779.5万元的存折,让其负责该学院的管理并承担其债权债务后逃匿。2003年5月22日李某之妻马某(已取保候审)来学院干会计后,李某伙同马某继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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