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手的房子怎么又飞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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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10:14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朱永志记者王兰)陈某花钱买了房屋,出租时房子竟被人卖掉。想打官司追回房子,却又以失败告终。昨日,记者从铁东法院了解到这一买卖房屋纠纷案。 据介绍,1999年12月末,陈某从宋某手中购买一处公房,双方以29500元成交。因陈某不急于用房,宋某便又以月租260元钱租下此房。过了一年有余,陈找宋某催要房租时,发现屋内住着一个姓常的人。调查后获知宋某将该房卖给自己后,其所在单位(也是房屋产权 得知详情的陈某一怒之下,将为宋某出具介绍信的房屋产权单位和张某、常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定,宋某所在单位为其出具介绍信只起到同意补办房票和同意更名的作用,系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影响宋某与他人的买卖关系,无过错。而张某、常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偿取得该房的使用权,应予维护,故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0元钱由陈某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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