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大创教学事故评级制 教书先生戴“紧箍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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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12:53 新华网 | ||
上课时间接手机要公开向全校师生道歉;故意泄露试题、私自修改学生考试成绩将得到行政警告处分,教书先生也被戴上了“紧箍咒”,与学生一样受校纪校规约束。记者昨天获悉,为规范教学行为,上海师范大学日前正式创立《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规定》。今后该校教师如果犯错,如何处罚将有规可循,严重违规者将被调离教学岗位或解除聘任合同。 学校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规定视情节轻重把教学事故分成了四级,一级为重大、二 此外,规定划分也将非常细致。如,老师携带的BP机和手机在上课时间响起,算三级事故,一旦回复,就属二级教学事故;若教师不带教案或教学资料,或者带错教材就来上课,则视为三级事故,要受到学院内的通报批评;老师若非不可抗原因而上课迟到就算违规,事故级别将视其迟到时间确定。学校对各级教学事故查实后,其处分决定将放入事故责任人的业务档案中,并与职务聘任等挂钩。 专家认为,这一举措的出台不仅督促教师更好地为人师表,同时也是对学生潜移默化的教育,让学生在获得知识的同时,也学好做人的道理。而老师犯规与学生一样有处罚机制,则更能体现对师生的公平待遇。 (记者董川峰实习生胡蝶)(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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