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婚约”惹出强奸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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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16:36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肥东县两名农民自以为各自私下商定的“婚约”有效,就大胆侵犯并不情愿的女性,结果都被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999年2月的一个晚上,肥东县响导乡农民郭某从家中所睡的东头房间溜至其表妹小燕(化名)所睡的西头房间,将睡梦中的小燕推醒,商谈父母定下的“娃娃亲”之情,并强逼小燕同意与其建立恋爱关系。由于小燕坚决不肯答应,郭某就打了她两个耳光,并对之实施 与郭某一样,肥东县龙山乡农民赵某自作聪明地认为:买来的女人当然就是自己的妻子。去年7月,赵某家人花5800元钱,从四川人贩子手中买回一妇女。第10天晚上,赵某提出要与其行夫妻之礼,遭到对方拒绝后,赵某当即恼羞成怒,先是暴打,后又强奸。近日,肥东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赵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奸被拐卖的妇女,已涉嫌构成强奸罪。 该院公诉科负责人说,法律只承认经过《婚姻法》认可的婚姻,私下商定、签定的“婚约”并无法律效用。再者,即便当事人拥有合法的婚姻证明,亦不能采取暴力或强迫的手段“行夫妻之礼”,否则一样会涉嫌构成强奸罪。 (杨明朝项良新本报星级记者章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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