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人身损害赔偿案有结果 打伤妻子赔钱五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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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22:12 新华网 | ||
温州首例婚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一番波折后,近日在当地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丈夫林某向妻子徐某赔偿5000元,作为人身损害赔偿金,同时给予徐某经济补助2万元。双方不愉快的婚姻关系至此宣告结束。 据了解,徐某现年57岁,林某66岁,两人均曾离异,7年前组成新家庭。当初结婚时,双方订有协议,林每年支付2000元给徐,作为她最小儿子(时年10岁左右)的抚养费,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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