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动车失踪成谜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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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2:38 新闻晨报 | ||
法院推定在车棚遗失,物业赔偿1000元 晨报讯助动车在物业公司管理的车棚内遗失后,车主向物业公司索赔。助动车该不该赔?日前,闵行法院根据现有证据推定助动车在车棚内遗失的事实,判决物业公司赔偿1000元。 6年前,关女士以5500元购买了一辆助动车。在向物业公司支付了停车费后,助动车就长期停在小区的停车棚内。几年过去,安然无恙。今年3月15日,关女士却发现助动车不翼而飞,询问车辆管理员后,竟被告知助动车在4天前就不知去向。 在向物业公司索赔协商未果后,关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物业赔偿2000元。法庭上,关女士说,她在3月11日参加了小区居委组织的青浦一日游,没有进过车棚,因此肯定车子是在车棚内遗失的。而负责24小时看管车辆的管理员却称,当天下午,关女士的丈夫推车出去,车子一去不回。 助动车到底是关女士的丈夫开走的,还是管理员疏忽被人窃走,双方各执一词。在法庭审理中,物业公司确认了3月11日9时30分之前助动车还在车棚里的事实。 根据双方的陈述,法官确认了以下两个事实。一是原被告双方均确认当日9点30分之前助动车还停在车棚内;二是物业公司不能提供当天9时30分之后曾有人将助动车开出的证据。由此,法官推定:助动车在物业公司看管的车棚内遗失。闵行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停车棚的责任人,应承担保管不当的过错责任。根据助动车购买时间已久等各种因素,酌定物业公司向关女士赔偿1000元。 (记者许洱多通讯员杨克元陆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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