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不作为要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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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5:13 大众日报 | ||
本报武汉讯 中国政府官员开始为自己的行政过错付出代价。近日,武汉市通报了10起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件,共有1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被开除党籍3人、开除公职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今年以来,武汉市根据年初省人大提出的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已查处各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96起,处分党员干部83人,其中38人受到党纪处理,70人受到政 与此同时,湖南省长沙市、安徽省淮南市以及深圳特区等地也开始实施行政问责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今后将被追究行政责任。于本月15日起施行的《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不履行法定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据悉,目前,国家监察部正在拟定一个违法违纪行政、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的量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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