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爱多老总被判20年 一审认定其三项罪名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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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6:46 江南都市报 | ||
广东消息曾风光一时的VCD巨头、前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爱多)胡志标在被关押了3年零2个月后,日前被中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票据诈骗、挪用资金、虚报注册资本3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胡志标不服,已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据中山市检察院指控,胡志标触犯的是4个罪名,除了上述3罪外,还包括职务侵占罪 法院认定其犯挪用资金与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事实是:胡志标在1998年9月至11月,未经爱多另外两个股东同意,用爱多名义成立中山市爱多数字视频设备有限公司、中山市爱多音响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爱多音像有限公司,挪用爱多的巨额资金进行虚假注册及公司的生产经营,从而给爱多造成了重大损失。 据悉,胡志标的妻子林莹,曾任爱多总经理助理、集团副总裁,亦因涉嫌犯罪在去年10月被捕,目前正在候审。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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