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念同村邻里情 奸杀幼女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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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7:19 鲁中晨报 | ||||
本报滨州 8月 25日讯(记者 潘海波 通讯员 赵凤良 孟华)在争执中,心生邪念将幼女强奸,并随后将幼女杀害抛入机井中。近日,犯罪嫌疑人王美涛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滨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400元。 25岁的王美涛是惠民县辛店乡王营村人,自幼父母双亡,无亲无故,与被害人家关系比较密切。 2003年 4月 26日 21: 00许,王美涛因琐事与来到其家中的本村幼女王某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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