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反协议扩大装修面 “要住新房再交 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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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7:19 鲁中晨报 | ||||
本报 (0533)3585000热线 8月 25日淄博消息(记者 孙玲玲 实习生 康嵩)“买了一套新房,钱早已经交了,去拿钥匙时,开发商却让我们再交 500元,不交就不给钥匙。”王先生想起这件事非常不痛快,觉得开发商是故意难为自己。 王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他在张店金昌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房时,他和开发商签了一份协议,写明厨房和卫生间的瓷砖由开发商贴到 1.8米高。可谁知交房时瓷砖被贴到了房 随后,记者来到金昌园开发公司淄博安业房产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房屋装修时,不少业主反映卫生间瓷砖贴得太低,原因是洗浴时怕弄脏墙壁,开发商采纳业主的意见,把瓷砖统一都贴到房顶。只有少数业主,当时公司没有联系到,所以,事后出现了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一定和买主协商尽快处理好此事。 就此事,山东大众法律师事务所付春华律师认为,只要签订了合同,双方都要自觉履行,如果一方要变更、修改合同必须经另一方同意,否则对方有权拒绝承任。开发商没有经过买主的同意,擅自提高装修标准,买主王先生有权利拒绝承担高出的这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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