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煤用户今起置换气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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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8:00 汉网-武汉晨报 | ||
武汉晨报讯(见习记者凌云焰通讯员张军)市民用液化石油气将只能租坛子用了。根据国家质监部门出台的气瓶安全管理新规,用户用气再不用买坛子,而遍布江城的大小充气站也只能给自有产权的气瓶充气。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开展了全市范围的气瓶普查。 根据规定,用户不再拥有气瓶,其产权将向供气商转换。昨日,武汉市最大的瓶装气供应商武煤集团率先拿出了置换方案。 详解气瓶新规 由充装单位拥有气瓶产权 长期以来,市民要用液化气,先得花钱买个瓶。而供气商也只卖气,不提供气瓶,只有少数气瓶供周转或租赁,武汉市现有的近150万瓶装气用户中,80%~90%是市民自购的,总数多达100多万。这些气瓶普遍存在超期服役、严重腐蚀的现象,安全无人负责。 而新办法使气瓶充装单位拥有气瓶产权,并向用户提供包装气瓶,用户租赁使用。充装单位负责气瓶建档登记,并对气瓶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全面负责。气瓶在充装质量检验合格后,均按规定打上永久钢印和充装单位标识。 居民气瓶折价转给充装站 目前,全市正规气体充装站有20多家。按新规定:用户个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将拥有产权的气瓶折旧作价卖给充装站,用户再以租赁的方式使用气瓶。气瓶产权转移后,充装站只能给属于自己的气瓶充气。产权转换工作将在今年底前完成。 充装无“户口”气瓶将受处罚 此次普查工作中,气商要对所有经检验合格并未超期的充气瓶建立“档案”,逐只编号填涂标签贴于钢瓶护罩内。按照规定,从明年起,普查工作结束后,充装单位将不得给无“户口”的气瓶充气,否则将受处罚。这将彻底解决我市长期以来气瓶数量不清,“流浪”气瓶无人负责,始终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见习记者凌云焰通讯员张军 :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武煤现用户不受影响交瓶开户转租用方式 武汉晨报讯(见习记者凌云焰通讯员张军)昨日,武汉市内最大的供气商———武煤集团率先拿出方案,执行新规。为平稳过渡,现有75万用户暂不受任何影响,新开户将有变动。 从今日起,武煤新开户将只有两种方式:无瓶开户,15公斤小瓶、50公斤大瓶每瓶分别交押金100元、300元,退户时扣除使用费后返还押金;交瓶开户,即市民带自家的煤气瓶开户,需先交纳检修费(小瓶25元/只,大瓶100元/只),但新钢瓶(出厂期或检修期在2年以内)可免交。然后根据钢瓶状况折价回收,标准见下表。 作价后气瓶为武煤所有,用户每年交纳租金,大小瓶年费分别为每只30元、10元。但年送气累计超过5瓶(含5瓶)免收租金,折价回收费在用户退户时返还。详情可咨询85551111。 据了解,市内其他供气商近期也将实行类似方案回收气瓶,也就是说,所有的瓶装气用户以后都将是租气瓶用。类型YSP-15型(小瓶)(元/只)YSP-50型(大瓶)(元/只)制造出厂年限在2年内 60 120钢瓶检修期在2年内 4080超期需交检修钢瓶 45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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