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实行新版大宗交易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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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11:05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深交所在广泛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于昨日公布并正式实施。 新版细则与旧版细则相比,适用范围涵盖了A股、B股、基金、债券和债券回购的所有深市上市证券交易品种,原来适用于B股大宗交易的《深交所B股对敲交易暂行规则》同时废止。 另外,深交所还宣布将统一有关债券交易品种的交易和结算单位,将债券和债券回购的交易单位从手(1000元)调整为张(100元),其中买入债券及买卖债券回购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卖出债券的最小申报单位可以为张。该调整方案已进入技术准备阶段,将择机实施。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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