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稽查有了专用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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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12:5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南京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昨日强调,供电公司稽查人员有专门的证件和标识,请客户今后遇到诈骗行为时,认真识别,证件名称为“用电监察证”,内芯有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发证机关。 8月24日、25日,部分新闻媒体报道了南京供电公司雨花供电公司“下属”南京市王府电力工程设备公司4名工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法办一事。文中所提及的南京市王府电力 南京市各水电队是南京电力建设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但与南京供电公司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双方在电力建设上均以合同形式进行业务往来。(南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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