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农民组团来津“发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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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13:25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然实习生杨莹周轶洲)被告人韩某某等6名来自河北、安徽、山东等地的农民组成犯罪团伙,相互勾结,在本市东丽、河东、武清、塘沽、北辰、南开区及河北省青县、献县等地大肆抢劫、强奸、盗窃作案,涉案金额近20万元。众被告人归案后,由检察机关依法查实的作案次数竟高达29起。今天上午,市二中院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00年11月20日下午5点左右,河北省农民韩某某在本市东丽区骗租被害人杨某某驾驶 2001年12月26日凌晨,付某某伙同杨某某窜至塘沽区被害人信某经营的君子旅行社,以暴力威胁、恐吓,强行劫取该旅行社保险柜内人民币1万余元。去年2月9日晚,韩某某、付某某窜至朱某某事先指明有钱的河北省青县被害人陈某某家中,持刀劫取现金1.5万余元及手机、黄金耳环等物。去年5月2日凌晨,付某某等人蒙面持刀闯入东丽区军粮城镇永兴村村民杨某某家中,劫得现金3千余元和黄金项链、手机等物。 去年2月22日晨,韩某某、付某某窜至朱某某指明有钱的河北省青县清州镇某小吃店,劫取店主霍某现金300余元及手机一部,此后,二人又分别将被害人霍某和该店女服务员吴某某强行奸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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