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瓶里有苍蝇?(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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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14:02 新民晚报 | ||||||||
最近,在江苏常州,一名消费者发现某知名品牌冰红茶中有苍蝇。而厂家认定有人作假。但为了顾及企业声誉,厂家采取了赔钱的方式,以息事宁人,这却更加刺激了消费者的“热情”。不久,这名消费者又买到有“苍蝇”的冰红茶了。 警方闻讯而动,运用刑事侦查手段,终将害人的“苍蝇”罩在了法网中。 新闻回放 今年7月2日,在常州做葡萄酒销售生意的中年男子李晓利,气呼呼地来到《常州晚报》社,“咚”地一声,将一瓶冰红茶搁在桌上:“你们看看,这种东西能在市场上卖吗?” 只见冰红茶里一只苍蝇赫然漂浮在瓶内的液面上,而冰红茶还未打开,瓶盖完好无损。 李晓利的叙述更让人吃惊:这已经是他第二次买到有苍蝇的冰红茶了,而两瓶冰红茶均出自同一个厂家。 李晓利说,第一瓶是5月底在市内一家大商场买的。他发现苍蝇后,便按包装上的电话向昆山这家公司投诉,不久,这家公司派人来处理,向他赔偿1000元现金,并带走了有苍蝇的冰红茶。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时隔不到一个月,也就是6月27日,他在常州一家超市购买的冰红茶中,又发现了苍蝇。 李晓利在报社一再强调:“我不要赔偿,我就要你们给它曝曝光!” 各执一词 接到常州媒体的电话后,冰红茶生产公司的行销企划部经理王昱伟非常气愤,但他还是耐心地介绍了冰红茶的生产制作过程。最后斩钉截铁地说:冰红茶决不可能掉进苍蝇,李晓利竟能连续买到两瓶。惟一的解释是,他在作假。他想败坏我们公司名声,从中捞取不义之财。 在问及第一次苍蝇赔偿事件时,王经理解释说:为了维护公司声誉,我们不想把事情闹大。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初的处理方式是错误的,助长了某些人的作假气焰。 7月4日,李晓利来到冰红茶生产公司,王经理和另外几名技术人员,将李晓利带去的第二瓶冰红茶与留存的第一瓶相比时,几乎异口同声地断定:“都是假的!”理由是:第一,所有的冰红茶都是负压封装,瓶内液面都会被挤压至瓶盖。而两瓶有苍蝇的冰红茶液面明显低于瓶盖,这是因为瓶盖被打开后注入空气,造成液面下降;第二,瓶盖环上红色塑料连接点已经泛白,是开盖时的拉力所致…… 双方各执一词,分手时,都撂下一句话—— 李晓利:拿不出我造假的证据,法院见。 冰红茶公司:不搞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 警方介入 此事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常州市公安局领导要求“搞清事实,维护正常生产、销售秩序,公安应主动介入”。随后,经侦支队、刑警支队和钟楼分局经侦大队组成的侦破小组,开始秘密工作。 办案人员首先前往冰红茶生产单位,对生产环境进行了现场察看。调查显示:冰红茶生产采用全自动流水线,采取了3项措施防止异物进入,这一生产环境具有高温、高压、强过滤的特点,苍蝇不可能在上述生产环境中生存。 与此同时,刑侦技术人员对瓶盖痕迹进行了科学检验。他们将涉案冰红茶的瓶体沿底部向上剖开,在不破坏瓶盖原状的前提下将瓶盖取下,放在高倍显微镜下进行观察发现,在瓶盖内部有明显的纵向线条状擦划痕迹,并且痕迹集中分布在盖的底部及边沿。根据痕迹学理论,这类痕迹应是由另一个硬度超过瓶盖的物体与瓶盖本身相对接触运动形成的。针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又在市场上随机购买了4瓶相同的统一冰红茶,用相同方法将瓶盖取下后进行观察,在相同的部位均未发现异常痕迹。比对结果说明,涉案检材曾人为地被用较锐利的硬物从盖底部插入,隔断连接瓶盖上下两段的防伪点与瓶口的接触,使其丧失隔断功能后将瓶盖在外观无破损的情况下取下后再次复原。 疑点初现 除了昆虫学家外,没有人再比警察对苍蝇有研究了。往往一起刑事案件发生后,最先到达现场的既不是警察,也不是案件的发现人,而是苍蝇。这是由苍蝇对腐败、血腥等气味具有强敏感性决定的。 技术员在对该案的苍蝇研究后得出结论。第一,冰红茶内的苍蝇属比较常见的双翅目蝇类,学名为大头金蝇,主要分布在我国长江流域,生存季节主要为夏秋季;第二,瓶内苍蝇身体完整,其组织、肌肉层、脂肪层等均完好无损,并且体态基本无变形,据此认为这只苍蝇没有高温反应,应当是在常温下进入饮料瓶的;第三,涉案冰红茶的生产时间是今年4月15日,到购买时其间相差近3个月,如果苍蝇是在生产过程中进入的,那么它在非真空的饮料瓶中应该非常腐烂了,但瓶内的苍蝇却比较新鲜。再说,4月15日前后,这种大头蝇还没有羽化。也就是说,当时这种苍蝇还没有问世。 李晓利敲诈勒索的疑点初现。 真相大白 就在公安机关准备对李晓利采取措施时,某知名矿泉水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打来电话,一个月前,他们也遭遇了同样的纠纷:就是这个李晓利,买了一瓶他们公司生产的矿泉水,里面竟然有一只蚊子,瓶盖似乎也没打开过,而李当时索赔要价一万元。同样,他们也赔了1000元息事宁人。这个工作人员气愤地说:哪有那么巧的事,偏偏都让他买到了。他分明是在敲诈。 事不宜迟,警方直扑李晓利暂住处。令所有办案人员没有想到的是,在李的房间里还发现了一瓶另外品牌的矿泉水,在完好的瓶盖下,一只蟑螂漂浮在矿泉水中。 李晓利以及与其同住一室的解迎春同时被带到公安局接受调查。28岁的解迎春是江苏宝应人,以摩托车载客为生。到了公安局,李晓利仍一口咬定,有异物的饮料是自己买的。而解迎春则称什么都不知道。 7月11日下午4时,民警将一台测谎仪摆在李晓利面前,还没有进行测试,李晓利便开口了:“不用测了,我自己说吧。” 与此同时,解迎春也开始一五一十地交代:“我在电视上、报纸上看到,凡买到劣质产品均能够得到赔偿,就放在心上,经常在超市闲逛,注意这些东西。今年4月的一天,发现一瓶矿泉水中有一只小蚂蚁,就把它买回来。与厂家交涉后得到3箱矿泉水的赔偿,李晓利转手卖了30元钱。” 两人由此顿发灵感,找到了生财之道。可是,要买到有杂质的饮料谈何容易?于是两人决定为饮料制造杂质。他们先瞄准一家知名品牌的矿泉水,顺利地骗到1000元钱,接着又不费周折骗了冰红茶1000元钱。按他们的说法,这些大公司非常注重自己的声誉,不会在乎这点小钱。他们掌握了这个心理,胃口也越来越大。 出人意料的是,真正的造假者并不是李晓利,而是解迎春。李晓利是吉林舒兰人,不仅普通话说得好,而且能说会道,于是负责向公司“索赔”。而解迎春交待了作案手段。解迎春和李晓利当即被刑事拘留。 嫌疑人李晓利 嫌疑人解迎春 李晓利(左)在冰红茶公司讨价还价时的情景本版摄影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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