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提了价 差额谁来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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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17:21 北京晨报 | ||
旅行社: 机票提价差额部分旅客补 针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中旅总社、中青旅、神州国旅、北京春秋、康辉总社等几家大型的旅行社,得到的答案几乎是一致的:旅行时交通费用所发生的变化,费用应该按实价 这一“差价”具体如何计算呢?国旅总社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收取或退还的差价,是按照航空公司给旅行社的机票票价来决定的。“比如,我们以前花500元钱就能从航空公司拿到机票,现在得花700元,那么,这200元差价就应该由游客自己补。” “在要求游客补差价的时候,如果游客要求,我们可以给游客出示航空公司的提价证明。”某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表示。 游客: 担心旅行社借此“下套” 这位读者说:“我当初报旅游团的时候,就是冲着1980元的低价位来的。现在旅行社说因为机票涨了要我们补钱,我觉得心理上很接受不了。因为如果按照现在的价位,我根本就不会安排这次出游。” 有的游客甚至这样质疑:“如果旅行社通常的做法是如此,交通费用一旦涨了就需要我们自己补,那么旅行社会不会在先得知要涨价的情况下故意设定低价广告给游客‘下套’呢?” 北京市旅游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旅行社通常对于机票价格的变动都是无法预测的。对于未来航空票价变动,旅行社同游客的知情状况都是相同的,所以一般说不存在旅行社预测票价上涨反打出‘低价广告’的情况。但是,如果某旅行社确实在得知此消息的情况下仍然以‘低价广告’引诱游人,那么旅行社的做法属于违规。” 法律专家: 关键要看合同如何规定 “增加的交通费用由谁来补,关键是看旅游合同是如何签的。”中国政法大学专门研究合同法的田士永博士提出。 在许多旅行社的旅行合同中,记者都注意到了有这样一项内容:“游客交费后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按《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原则处理。”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田博士说:“如果旅游合同中明确表述了上述内容,那么差价自然是由游客自己补;但如果旅游合同中没有写明出现了上述问题怎么办,那么这就属于旅游风险,差价就应该由旅行社来承担。” 晨报记者 代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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