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年劫车杀人受害方索赔7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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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06:37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陈萍)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恶性抢劫出租车杀害司机系列案件。令人惋惜的是,三名被告人均是年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被害者家属提出了高达70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 小王今年17岁,和16岁的小潘、小孔同是沈阳市辽中县六间房村人。4月5日晚10时许,三人在辽中县辽中镇打了一辆出租车,告诉司机去新民,途中持刀威胁司机,抢去司机一 4月11日晚10时许,三人在辽中镇转盘处拦截一男青年驾驶的夏利牌出租车,中途用刀猛扎男青年颈部数下,趁其昏迷时,将出租车及司机肖聪的随身物品抢走,总价值为2万余元。肖聪因为失血性休克而死亡,两天后,三人在卖车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三人系共同犯罪,小王、小潘为主犯,小孔系从犯。 在8月26日的庭审中,被害出租车司机的母亲同时提出三被告人共同赔偿亲属死亡补偿费等合计70万元。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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