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警带枪伤人续:双方争执不下说法各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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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06:5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华新)昨日本报报道的民警持枪伤人事件,起因是一起普通的打架斗殴案件,但是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公安处的4名民警不但带了3支枪,而且还在自己辖区外枪伤人。伤者家属说,公安部刚下达的5条禁令,难道民警真不知道自己的职责吗? 被枪击伤的孙德的朋友贾某在8月23日晚上到阎良区蓝天夜市吃夜宵,在搬凳子时与设计院的司机刘某发生摩擦,随后贾某打电话叫朋友孙德过来帮忙。8月24日凌晨1时许,孙德 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公安处负责人说,蓝天夜市原来是他们单位的操场,在他们原行政楼附近,属于公安处的辖区。当时公安处接到报警称,有10多人持刀打架,所以4名民警带了3支枪出去执行公务。该负责人称,民警到现场了解到有10多人带刀,有5人参与打架。民警赶到凤凰街夜市抓人时,发现孙德跑了,民警先鸣两枪警告,后来在制服孙德过程中,孙德挣扎时引起枪走火伤了孙德自己。公安处民警将孙德送到附近医院救治,随后转到解放军三十三医院治疗。该公安处负责人称,至于到底是不是枪走火,还必须由阎良区人民检察院调查清楚才能确定。该负责人还称,他们的枪支管理是枪与子弹分离的,民警带枪是经过领导同意的。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副局长尤勇说,8月24日凌晨1时50分,110接到报案称蓝天夜市有人打架,凌云路派出所调查了解到的也是一起普通治安案件,并且已将参与打架的5人治安拘留。刘某身上没有刀伤和凶器伤,派出所民警在现场的调查结果是没有人持刀或者凶器械斗。 为什么一件事情会出现两种不同情况的报案,为什么第一飞机设计院公安处的民警带3支枪赶到现场。而且凤凰饮食街不属于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公安处的辖区了,为什么民警会在凤凰饮食街鸣枪警告,使他人受伤。 在凤凰饮食街天子食府工作的服务员证实了孙德等人曾在店外的摊位坐过一会儿,因为孙德等人经常到店里吃饭,所以服务员认识他们。据住在凤凰饮食街附近的人说,听到枪响后很多人都出来看了,当时一男子被追到厕所附近,追赶的2名男子上前架着胳膊就往外拖。拉到商店门口,被追男子说自己中枪了,随后一辆车将其拉走。次日,商店的老板在门前几米处还看到很多血迹。 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正在积极调查此事,3支枪和孙德的衣服已经被封存,并要求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公安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文件的复印件。 据了解,孙德的枪伤是从背部打入的,记者在其病历记录上看到,经检查其背部有金属异物存留。昨日,经抢救孙德已经清醒,但仍未脱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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