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建立基层道德评议会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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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10:4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莱州文明办、总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基层道德评议会制度。 基层道德评议会组成人员,主要是各单位选择的群众威信高、有责任心的人员,评议会定期组织开展道德评议和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在村庄(居委会),200户以下的村庄(居委会)由6至8人组成,200户至500户的由8至12人组成,500户以上的由12至15人组成;机关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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