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法律为女工撑起保护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10:4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8月22日对姚平女士来说是一个不寻常的日子。这一天,她所在的海口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她在哺乳期的5000多元工资返还给了她。一场由女工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就这样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1999年6月份,姚平被海口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聘为打字员,她每年都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02年3月,她因怀孕被调到公司档案室工作。同年12月6日,姚平向公司提出休产 2003年5月21日,海口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了这起劳动争议案。海口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自行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履行姚平提出的要求。而姚平则认为公司以合同期满为由与她解除劳动合同不适用,因为她当时正处在哺乳期。后经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的调解,公司与姚平达成和解协议。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