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重罚“野味”店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11:31 新闻晚报 | ||
生活新报昆明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做好严禁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通知说,对饭店、餐厅等名称中有“野味”等字样的,要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擅自在店名或牌匾中使用“野味”等字样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重处罚。对无证无照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和查处。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