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每天200元出租 花了4.3万赎回破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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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12:15 青年时报 | ||||
诈骗圈套抛向汽车租赁行业 时报记者 王争艳 通讯员 郑慧颖 鲁绍云 朱永强 时报讯 崭新的桑塔纳车,租给别人不到两个月,就变得破旧不堪,租金只拿到三四千元,自己却花了4.3万元从寄售行将其赎回来,车主陈明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日前,杭州 2002年8月5日,建德下涯镇坎坑村村民邵瑞芳向邻村的陈明租了辆桑塔纳车,租金每天300元。几天后,邵瑞芳再次找到陈明,说要长期租用,租车费每天200元。 8月25日,已拖欠多天租车费的邵瑞芳在陈明催促下,写了一张欠条,所欠租车款将于29日还清。而早在十多天前,邵已利用陈明放在车上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伪造了一份典当委托书,并以2.7万元将车寄售给新安江街道的广信寄卖行。9月18日,邵瑞芳又以3.3万元将车赎出,以4.3万元寄售给今圣寄售商行。 陈明见迟迟不来付租金,便联系邵瑞芳,但哪里还找得到。直到11月1日,他才得知自己的车子在寄售商行里,便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担心车子被别人买走,他又急忙带了4.3万元钱,将车从寄售行里赎了回来。 而此时,轻松得手的邵瑞芳在建德找了一个搭档洪林黎,两人正在如法炮制另一个圈套。12月1日,洪林黎以租车为名从车主王辉手里骗到价值13.2万元的红旗车,两人将车开到兰溪,以2万元寄售给城东寄售行。 几天下来,2万元很快被挥霍殆尽,两人又想故伎重演,将车以更高的价格转售。他们来到金华的当代寄售行,准备以5万元转售。但此时两人已没钱将车赎出,遂让老板带上钱,同他们一起去兰溪赎车。当代寄售行的老板觉得可疑,便拒绝了他们。 12月4日,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出动警力,将邵瑞芳、洪林黎两人抓获。 新闻链接 眼下学车的人,自己有车的人毕竟还是少数,这使得汽车租赁行业十分红火,但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个租车市场。据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资料显示,从2000年至2002年,杭州地区共发生汽车租凭诈骗案件61起,涉及车辆77辆。为尽可能避免此类案件发生,警方提醒汽车租赁企业在租赁过程中做好以下几点: 一.明确承租人的身份。租赁企业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时要认真核实承租人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住址、电话等信息,确定其真伪,特别是承租人的住址一定要核实。如工作人员一时难辨证件真伪,可向公安部门求助。 二.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进行核实。在汽车租赁人不归还车辆时,担保人便成了一种保障,汽车租赁公司可要求担保人归还车辆。 三.签订的合同要明确违约责任,以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违约纠纷。 四.发现苗头及时报案。一些犯罪分子在签定合同后,一般要求续约,以便拖延时间,租赁公司若发现有不正常的情况,应及时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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