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失态伤好友身陷囹圄又破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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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15: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好友聚会,本可加深友情。可是被告人聂某只因多喝了几杯酒,便对好友来了个头开酒瓶的“玩笑”,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医药费等共计4859元。日前,此案已经在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6月27日晚8点钟,被告人聂某与杨某等几个朋友一起吃烧烤。晚上11点左右,聂某与杨某因“抬杠”发生口角。杨某先是推了聂某一把,聂某先后拿起两 法院认为,聂某与杨某因喝酒发生口角,进而殴斗,对此双方都有过错。聂某先后用两个酒瓶将杨某左面颊砸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聂某在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杨卫 王俊轶)(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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