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老妪家门口遭诽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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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1:32 辽沈晚报 | ||
家住皇姑区新北小区黑龙江街46号楼67岁的刘女士从25日开始,在自己所住的楼里陆续接到10多张恶意诽谤她的手写传单,上面写她“天天吃延更丹,天天吃胎盘素”,并在文中对她进行人格污辱。气愤之余她向辽河派出所报了案。 哭诉 家门口遭到恶意诽谤 昨日,刘女士在家里哭着告诉记者,8月25日晚5时,同在此楼住的一居民来到刘家,对刘称在8楼走廊里发现一张关于刘女士的传单。刘女士在8楼走廊里和一辆自行车车筐里发现5张手写传单,传单上竟公然写着刘天天吃延更丹,天天吃胎盘素,称她是个瘸腿,还称刘乱搞男女关系等恶毒的话。刘女士称她看过之后差点没被气昏过去。当晚8时30分左右,刘女士又在8楼发现7张一模一样的传单。气愤之余,刘女士当晚就去辽河派出所报了警。 昨日上午,刘女士去老年大学学习,中午回来后,发现自己家的门缝里竟然夹着传单,而且都是复印件。无奈之下刘女士再次向警方报案。刘女士哭着告诉记者,自己的老伴去世14年了,有人竟然这样诽谤她,真是太缺德了。不管到什么时候,她一定要将此事查到底,揪出诽谤她的人!刘女士说,一个月前小区居民把她推荐给社区,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之一,谁知,一个月后,有人竟拿此做引子开始诽谤她。 居民 刘女士为人爱打抱不平 在新北小区,一些居民告诉记者,刘女士平时为人很好,爱打抱不平,曾为小区居民做过很多维权的事。这次有人写传单恶意中伤、诽谤她,真是太不道德了,公安机关应该查出写传单的人。 警方 还是第一次接到这样的报警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辽河派出所,一位姓宋的民警告诉记者,对刘女士的报警他们已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中。并说,以前曾接到过打恐吓电话的报警,对于写传单攻击他人,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 律师 写传单的人已违法 昨日,辽宁辛西亚律师事务所的李昌新律师告诉记者,写传单的人已经违法,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民法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图为“我一定要揪出写传单的人!” 记者 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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