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娃母亲争当董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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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4:4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八岁成都娃争分亿元遗产”追踪本报讯(记者曾光)昨日,备受关注的“8岁成都娃争分亿元遗产”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在此次庭审中,原告方提出让“8岁娃”的母亲加入新中兴品牌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做董事,以监督公司运行,被告方对此未发表意见。 昨日,官林德8岁的儿子没有出庭,其母亲邱女士出现在原告席上,其代理律师为中华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张雪梅就协议中要求原告必须等到结婚后才能从官林富手中得到无偿转让的50%股权一事称,原告现年8岁,要过14年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公司经营存在风险性,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有可能到时原告得不到收益,反而背上大笔债务,遂提议让邱女士以原告监护人身份进入“新中兴”做董事,监督公司运行。被告方一名律师承认公司经营中存在风险性,但“有可能亏本,也有可能翻几番”,同时表示,官林德留下的《协议》内容真实合法,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随后,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愿意庭外和解。邱女士表示愿意,但被告方几名律师皆称没得到相关授权。昨日中午12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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