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展规划必须先过环保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4:59 深圳商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9月1日正式实施 政府发展规划必须先过环保关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郑英李博通讯员孙烽)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9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实施,今后无论是建 据市环保局审批处副处长陈小康介绍,即将实施的《环评法》与原来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相比,不仅仅是法律地位的提升,更重要的是《环评法》明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不再仅仅局限于建设项目,而是拓展到了政府有关的经济发展规划。依据新法规定,有关部门对编制的规划,应当在规划形成初步方案至上报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 新法还规定: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无论是规划还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都要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郑英李博通讯员孙烽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