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玉案昨一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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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5: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原四川省射洪县政协主席李庆玉一案在大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大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庆玉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2002年4月7日晚10时许,时任射洪县政协主席的李庆玉戴着太阳镜、面蒙白口罩,一副“蒙面大侠”打扮带领6名男子冲进射洪县闹市区一间民宅,对男女主人一番殴打后,还用剪刀将男主人双耳剪缺。这一切全是因为“吃醋”而引起,受害人分别是李庆玉的情妇晓红(化名)和晓红的男友周勇(化名)。大英县人民检察院于今年7月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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