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就业比例有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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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6:0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 】(记者沈清华)市劳动局结合实际情况,并经市政府批准,对深圳市居民按比例就业的行业及其就业比例日前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行业和深圳市居民就业比例为:批发零售贸易业不低于35%;旅游宾馆餐饮业不低于20%;交通运输业不低于30%(其中公共交通业不低于55%);邮政电信业不低于60%;金融业不低于80%;仓储业不低于50%;物业管理业不低于20%。对上述7个行业以外 据介绍,这次调整整体上是调低了比例。调低的目的是为了更符合实际,更能够操作。 作者:记者沈清华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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