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旅社却无处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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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6:47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实习生杜雪娇、张鹏飞、记者陈建新报道:“想开一家旅社,所有的证件都办好了,只剩下盖章,工商局让我找派出所,可派出所有关人员却说不属其职责范围,无权涉及,这让我左右为难。”昨日上午,南昌市上营坊的衷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他所遇到的难题。 据衷先生反映,他打算在民德路89号开一家个体旅社。数日前,他到东湖区工商局办理登记申请手续,工商局要他去当地派出所在申请表“有关部门意见”一栏内盖章。可当他 记者与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了联系。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因为衷先生要开的旅社属于特种行业,除了需要消防、卫生等部门的盖章外,还必须有当地治安部门的盖章才能进行登记,否则不予办理。 随后,记者又打通了公园派出所的电话。得到的答复是,旅社以前的确属于特种行业,但是他们在去年已收到通知,旅社已经被排除在特种行业之外,他们也不再对此有管辖权,所以他们不能盖章。 针对派出所的答复,记者再一次打通了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电话,被告知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所以依然将旅社作为特种行业管理,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至于特种行业的审批工作,则必须由当地治安部门来审批,工商局无权过问。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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