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城“封杀”电动单车今天起主要市区禁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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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9:21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8月27日讯 (记者卓上雄 特约记者陈世清实习生许小贝)电动自行车能否在海口市区通行的问题,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关注。今天上午,记者从海口市交警支队获得消息:海口市警方已决定明天起对这一身份尚且尴尬的交通工具“亮红灯”,明确禁止其在海口主要市区通行,违规者将受处罚。 近年来,因摩托车禁止上牌与实行限行管理,具有轻便、环保特点的电动自行车在公 正是由此,十几年来一直打着“环保”、“绿色”旗号大举进军市场的电动自行车,在国内其他城市受到了迥然不同的“待遇”:有允许通行市区的,也有限行或禁行的。作为近年来才逐渐在海口大量出现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的市区通行权问题也开始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据海口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今天透露,为保障海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海口市公安局经研究决定从明天开始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海口主要市区行驶。 其禁行范围包括海甸岛、新埠岛,琼州大桥以西、风翔路(含)与新大洲大道交叉路口、南海大道(含)与龙昆南交叉路口、南海大道与海榆中线及秀英大道(含)交叉路口、滨海大道与海港路(含)交叉路口为连线进行分界的市区部分,以及海港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至火车站路段、新大洲大道与风翔路交叉路口至美兰机场路段。 据介绍,凡违反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者,将由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暂扣车辆,并依照《海南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48条予以处罚,即每次罚款50元。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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