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给国企领导戴“紧箍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9:42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宏颖通讯员潘庆三)8月27日,在铁西新区召开合署办公后的首次工业经济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暂行规定。规定从公到私对国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具体约束。企业亏损不得买车 暂行规定除了要求企业领导不准个人擅自决定企业重大人事任免等内容外,还要求亏损企业不准购买非生产性用车,不准擅自兼任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的领导,经批准兼职,不 规定要求,企业领导在国内经营活动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企业利益的礼品、赠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并上缴。企业领导在国内正常交流中收受的礼品,价值200元以上的要登记。否则由纪检监察部门责令登记上交,并视礼品价值及情节给予教育或处分。 领导个人收入要申报根据规定,副厂级以上干部必须如实向本单位纪委申报自己的月工资或年工资收入;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等收入。这些申报材料将由本单位纪委报送上级党委备案。 个人重大事项得报告 领导干部住房及房产发生调换、购买、交易、赠予、继承等变化,必须填写《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变动登记表》,向上级纪委报告。同时,为防止企业领导借红白喜事敛财,规定要求企业领导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事宜,均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亏损企业不得买车“摆谱”,收礼200元以上登记, 申报个人收入,调整住房要报告……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