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租屋看房11次抢劫房东,两案犯被判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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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9:45 金羊网-新快报 | ||
约租客看房务须警惕 新快报讯(记者 温建敏 实习生 付玉 通讯员 邬耀广)两名歹徒专以租屋看房为名入屋抢劫房东,短时间内竟连续作案11起,共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31824元。近日,广州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两犯14年徒刑。 郭某、宋某分别从四川、安徽流窜到广州,靠偷抢拐骗为生。一次,郭、宋两人见广州近郊城乡结合部到处都是出租屋招租广告,于是打起了以租屋看房为名入屋抢劫的主意。2001年10月5日下午5时许,郭某、宋某途经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解放庄,按广告上的电话号码打电话约业主“看屋”。屋主管某某见房屋有人租用,满心高兴,马上带郭、宋两人上楼看屋。谁知入屋后,郭、宋两人便露出凶相,采取扼颈、封口、捆绑手脚等手段将屋主管某某制服,抢走管某某身上的现款人民币300元、手机1台(价值人民币1630元),然后将门反锁,大摇大摆地离开现场。 第一次作案得手后,郭、宋两人便连续在广州市区及近郊如法炮制作案11次,共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31824元。广州中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郭、宋两人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在带租客看房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须做好相应防范措施,不要让恶徒有机可乘。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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