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时,怎样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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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09:50 沈阳晚报 | ||
和平区马先生:我家一带的房屋要拆迁,为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请问被拆迁户应了解哪些有关政策?另外,拆迁时如何补偿? 答:据了解,现在城市房屋拆迁时,拆迁单位应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房屋评估报告、拆迁政策公示。为保护被拆迁户的利益不受到损害,还制定了禁止“吃拿卡要”等有关规定,被拆迁户如发现问题,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二种:一种为货币补偿,另一种为产权调换。 盲人如何获得法律援助? 铁西区周先生:我是盲人,因某种原因,现成为被告,并可能被判刑。但我家经济困难,请问如何能获得法律援助? 答:新出台的《法律援助条例》第12条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入狱,子女由谁抚养? 大东区郑女士:我儿子前年离婚,孩子判由他抚养。但今年初,他因经济问题入狱。我年老体弱,而且没有能力抚养5岁的孩子,但找到他生母时,她竟以孩子已判归丈夫抚养为由,因此她拒绝抚养孩子,请问她这么做合法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29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鉴于这种特殊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孩子的母亲完全有义务、有条件进行抚养,她拒绝抚养是违法的。 新《婚姻登记条例》有啥新规定? 和平区赵女士:我女儿最近准备登记结婚,请问新《婚姻登记条例》有什么新规定?什么时间正式实施? 答:新《婚姻登记条例》主要是严禁搭车收费。条例中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新《婚姻登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身体受到伤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费用? 沈河区李先生:前些天被出租车撞伤,现在医院住院,请问应得到哪些赔偿? 答: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赔偿范围一般应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就医交通费、就医住宿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帮助费、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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