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警号牌”弃车追踪:受辱的哥昨获赔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0:26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蔡早勤 张冲 通讯员 方成意 实习生 童湛)昨日,湖北省襄樊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欧金辉、襄城公安分局警务督察队副队长颜卫东和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武昌大队一起,就“神气弃车”事件(本报24日、25日一版曾做报道),向媒体通报了警务督察部门的初步调查结果。 据介绍,8月22日傍晚6时许,襄城公安分局刑警队队长申国强和民警张普勇,在经过 申国强遂拨打电话向他在武汉的战友郭艳桥求助,次日早上,郭艳桥带着本公司聘任业务员兼司机陈建平,驾驶本单位一辆三菱车与申国强一起到汉口二七路一家玻璃店重配玻璃。期间,申国强接到鄂州方面的电话,因时间紧迫,遂借了郭艳桥单位的三菱车赶赴鄂州,将警车留下继续修理。 昨日,郭艳桥强调,当时申国强离开时,曾要求任何人都不得使用该车。随后,郭也因事离开,只留下陈建平一人照看。车修好后,陈接到其妻电话,要求去接,遂强行将警车开走。 对于陈的驾照问题,郭解释,陈有驾照,之所以公安机关未查到陈的驾照档案,是因为陈的驾照超过一年未年审。武昌交警大队则指出,警方在省公安厅的网上,未查询到陈的驾照记录,在襄樊市公安局的工作库中也无他的记录。 昨日,郭艳桥代表该单位向受辱的哥程世勇公开致歉,同时赔偿了程因此所受的860元损失。襄樊警方指出,此事中,申国强虽无过错,但此事对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他们将向上级汇报调查结果后,就此事做出严肃处理。同时,警方仍将就该车是否进行过改装等问题进一步调查。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