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教授判定三例患者脑死亡成为争议人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0:35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蔡敏 记者 田巧萍)25日下午3时,在协和医院,同济医院脑死亡协作组组长陈忠华教授判定一位46岁的患者脑死亡。 协和医院3名医生和病人的妻子、儿子、哥哥及表弟,与陈教授一起对这位病人进行了判定脑死亡的最后三个小时的观察。病人家属签订了一份协议后,医生撤除了呼吸机。5分钟后,病人心脏停止跳动。 协议书的核心内容是,家属承认脑死亡就是死亡,并同意撤除呼吸机。7天前,这位余姓患者突发不明原因的脑内出血,送到协和医院时心跳、呼吸全无。经急诊科抢救后病人恢复了心跳,但没有自主呼吸,仅靠呼吸机维持。3天后,余某在呼吸机的维持下接受了开颅手术,清出了大量血块。然而,手术4天后病人仍无自主呼吸、脑干反射消失、瞳孔散大、深度昏迷。主管医生诊断余某已是脑死亡。25日,病人家属和协和医院的医生请来陈忠华教授做判定。 这已是在4个月内,陈教授被请帮助判定脑死亡的第三例病例。一例4月下旬在福建泉州判定一位50多岁的脑干出血患者脑死亡,另一例也是4月下旬在广东东莞判定一位脑外伤打工者脑死亡。 陈忠华教授是我国目前致力于推动脑死亡立法的重要人物。4月10日,他与同济医院的同事们按卫生部颁布的脑死亡临床标准,宣布了我国首例脑死亡。此事经媒体报道,陈忠华成了焦点人物。而现在的焦点是,我国脑死亡尚未立法,陈忠华的行为是否合法?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