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个人不得做广告 发布虚假承诺将留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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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0:5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8日电昨天,北京市律师协会向媒体宣布,今后,律师个人不能做广告,律师事务所在对外发布执业广告时不得做虚假宣传或虚假承诺。市律协将对律师行业广告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彭雪峰介绍,目前,一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从事广告宣传时违反行业规定,发布虚假信息或虚假承诺不收费或减低收费,如“败诉全 彭雪峰说,这些违规广告损害了律师的整体形象,误导了当事人,引发了很多投诉。市律协将对不实广告限期纠正,违纪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不诚信行为将被记录在律师的诚信信息栏中,并依据行业规定作出警告、内部通报或公开通报的处分。 市律协提醒市民,通过广告选择律师,首先要查实律师的身份,如要求本人出示加盖通过本年度年检注册专用印章的律师执业证;根据姓名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上核实身份信息;与北京市律师协会联系确认律师身份。对发布违规广告的律师,北京市民可向北京市律师协会举报。(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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