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 渔船将被依法没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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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5:40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昨天获悉,9月1日黄海休渔期结束后,未经检验、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渔船将被依法没收。 按照规定,作业渔船必须接受船检部门的检验。报废渔船继续作业的,不但要责令其停止作业,还将强制拆除报废渔船,并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营运期间不申报检验或者拒检的渔船,则要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风非 春录 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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