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已着手 处罚将从严 西安扩大喇叭禁鸣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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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07:4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薛昆通讯员贺娟)针对部分机动车有禁不止,在城区大街小巷大肆鸣喇叭现象,西安公安交管支队日前重新划定禁鸣区域,并发布公告:9月1日起,西安市范围内禁止各种车辆鸣喇叭。 西安早在6年前就被列为机动车禁止鸣喇叭的城市,可部分驾驶员我行我素,市区内汽车喇叭声不绝于耳。 为加强对司机鸣喇叭的控制和管理,净化交通环境,西安交管支队特制定以下公告: 在过去禁鸣范围的基础上,从今年9月1日起,扩大禁鸣区域,西安市范围(不含户县、蓝田县、高陵县、周至县、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内严禁各种车辆使用电喇叭。市区半坡路、半引路以西、西宝疏导线以东、电视塔盘道南口以北、张家堡以南及安装禁鸣喇叭标志的范围内24小时禁鸣喇叭。 在允许的时间、路段使用喇叭时,喇叭音量不得超过105分贝,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0.5秒。严禁在街上维修、试验喇叭。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将从严处罚。据悉,不久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禁鸣喇叭的专项整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