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仅200元 找借口扣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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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3:26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 记者巴方 日前,两名外来打工妹小凌和小江来到今报柳州记者站,向记者痛诉了黑心老板克扣她们的工资、吞并她们的押金的遭遇。 小凌和小江都在柳州市西江路某药房打工,刚上班时两人被药店以“风险金”的名义 此外,药店要求员工加班却不付加班费。小凌说,今年3月她曾经连续8天连上两班,也就是每天站16个小时的柜台,但一直到现在也没得到一分钱的加班费。于是8月份两人提出辞职,药店后同意她们辞职,但收取的500元押金却以“提出辞职”为由被扣下。 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此认为,柳州市公布的最低工资为335元,小凌、小江两人在提供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得到200多元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药店是完全违规的。而且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此外,录用职工时不得收取押金,所以收来的押金更应退回。 责编:朱燕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