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凌晨爬窗进女生宿舍8楼坠下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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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3:26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8月29日讯(记者陈佳嘉)本报曾经报道的柳州市某职业学校一男生坠楼死亡事件又有续闻:近日一审法院驳回死者父母的诉讼请求,学校不承担监护责任。 3月26日晚上,该校二年级内宿生罗某在宿舍熄灯后,上到7楼女生宿舍拉闸门外与一女生聊天。27日凌晨2时40分左右,罗某想进入拉闸门内,从公寓8楼楼道窗户欲爬进女生宿舍,不慎坠楼身亡。 罗某死后,其父母认为学校管理不善,应对该事件负主要赔偿责任,于是告上法院,要求学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金共计5万余元。法院通过庭审认定,原告主张被告对学生实施全封闭管理,开学后吃、住均在学校,故已将监护责任转移到被告,原告的主张无法律依据,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学校不承担监护责任。罗某在熄灯后,到女生宿舍与他人聊天至凌晨,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其对于从8楼窗户往下爬的危险程度,完全可以预见,应由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学校在该事件中不存在过错。 责编:朱燕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