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讲诚信违合同 买主不吃哑巴亏要讨公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3:28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市民张先生于2002年5月在开发区新世纪商厦买了一间期房商铺。今年7月份,开发商让张先生交清余款,说准备招商,本月1日正式开业。张先生看到商场空空荡荡的大楼里,根本没有与开发商签定合同上所写的:乙方所购商场营业房,均由甲方统一设计、安装的“玻璃隔断”。售楼处答复,商场准备取消玻璃隔断,全部用柜台来隔离每家的铺面。但柜台要由业主出钱来买,价格为每平方米500元。张先生算了一下,自己拥有的那20平方米左右的房,需要7000多元的柜台费。按照开发商给业主规定的1楼的租金为每平方米20 张先生不明白:既然合同上写有开发商装玻璃隔断,开发商想取消,为什么不和业主商量?即使业主同意了,开发商是不是也应该把玻璃隔断的钱退给业主,然后再由业主交柜台的钱?更让张先生不解的是,15日开发商把商场交给了另一家公司来管理,张先生真的怕这个开发商把没有解决的问题又转手交给了别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