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柳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水落石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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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4:43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
嫌疑大货车驶出了高速公路“嘭”的一声,一辆黑色的中华牌小轿车追尾撞上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满载液氨的大罐车,小轿车上的两男一女当场死亡,小轿车也严重损坏,这是8月20日凌晨5时40分,发生在宜柳高速公路柳州洛满路段的一起特大交通事故。20分钟后,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接到报警,四名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立即展开了紧张的现场勘查。在离小轿车不远处民警发现了轿车上脱落的油漆块,小轿车是横着撞向大罐车尾部,这一情况不禁令交警生疑,再仔细勘查,发现小轿车的左尾部有一道明显的划痕,这道划痕不可能是与大罐车相撞时而产生的,现场民警判定,事发前小轿车曾与一辆车子相刮,导致小轿车横着撞向大货车! 民警立即询问现场的大罐车司机韦治帮,据韦称,当时他听见车后撞车声音的同时,有一辆棕红色、盖蓬布的平头大货车驶过,他还清晰记得车型是东风康明斯,但由于天太黑,车开得又快,车子的号牌没有看清。 交警确认这个情况时,已是上午7时多,事故已经发生了一个多小时,事不宜迟,一同前来处理事故的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立即通过电话与前方各收费站通报情况,要求协查有相同特征的大货车。但遗憾是民警没有在第一时间将这辆嫌疑车拦截在高速公路之内,在后来才得知这辆嫌疑车在当天上午8时50分左右,从宾阳的王灵出了高速公路。 一辆贵州大货车被锁定 8月20日,对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这天他们开始正式接管宜柳高速公路部分路段的交通和治安管理工作,上班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这起特大交通事故肇事案,如何尽快侦破案件,对于这支刚组建的队伍来说,无疑是一次严峻的考验。20日中午,民警匆匆吃过午饭后,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对肇事的小轿车再进行检验,试图从中找到更多的线索,一路马上前往宜州高速公路收费站,查询当天凌晨收费站的录像和电脑资料,同时把事故情况上报自治区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协查。 在宜州收费站,民警得到了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很快,一辆与大罐车司机所述特征的棕红色大货车被检索出来,这辆车号尾数是8225的大货车进宜州收费站的时间是凌晨4时44分,与事发时间约一个小时,时间、行驶距离和货车通常行驶的速度相比较,刚好吻合。 但是,由于当时天黑,而且货车开着大灯,收费站的录像记录上无法辨认出大货车的号牌,宾阳王灵收费站也无法提供车辆的确切号牌,唯一确定的情况就是大货车是棕红色(或红色)、有蓬、东风康明斯平头车、号牌尾数是8225。 在宜柳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大货车多为云、贵、川、渝和本省的货车,于是,柳州交警通过自治区交警总队向外省车管部门发出协查通知,终于在第二天(8月21日)的晚上9时,从区交警总队传来一份传真,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一辆车号为贵J/08225的大货车符合上述特征,而且五省市车管档案查询仅此一辆,这辆车嫌疑最大! 千里追缉肇事大货车 8月22日上午,在召开简短的会议后,决定派出两名民警组成调查组前往贵州调查。8时30分,调查组出发,一路马不停蹄,下午3时许,调查组到达了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在与黔南州交警支队取得联系后,贵州交警立即通过车管所进一步查询大货车的真实车主,确定贵J/08225大货车车主是贵州省瓮安县平定营乡的赵家明,交警还找到了赵的联系电话。为不打草惊蛇,交警拨打电话给赵家明佯称有一批货运成都,赵在电话里满口答应,并称他驾驶他的大货车在路上,快回到都匀了。 得知货车的行驶线路,调查组和贵州交警4名民警立即驱车上高速公路进行拦截,在高速公路上行驶10多分钟,一辆红色的大货车相向而过,车号是贵J/08225,就是这辆车!在高速公路上民警找到一个隔离栏开口,立即将车掉头,追上并超越这辆大货车,在一个加油站旁将这辆大货车拦停。 大货车停稳后,民警立即对大货车进行仔细的检查,但未发现有明显碰撞的痕迹,询问司机赵建明,也一口咬定路上未发生过任何交通事故,没有洗过车,也没有维修过。 民警反复查验大货车各部位均未发现大货车有明显的碰撞痕迹,于是,调查组两名民警在对货车各部位进行详细拍照,提取货车的部分样本后,8月23日上午,带着司机赵建明一起返回柳州。 大货车备胎擦痕露破绽 8月24日下午,调查组回到柳州,民警立即对大货车司机赵建明进行第二次讯问,赵称19日凌晨0时他驾驶这辆车运一车焦煤前往广西陆川,19日上午8时左右在贵州境内因严重超载被公路部门处罚,卸煤转运,因此耽误了十多个小时,20日凌晨才进入宜柳高速公路,约凌晨5时30分左右在洛满路段曾会过一辆“油罐车”,从宾阳王灵下高速公路后,直奔陆川,在陆川卸完煤后,原途返回,一路上未发生过任何事故。 难道锁定的车辆有误?民警从一大沓的验车照片中反复仔细查看,这时,货车的备胎一道擦痕引起民警的怀疑,尽管有点模糊,但擦痕的方向清晰可见,而备胎悬挂的高度正好和小轿车相刮的高度一致。民警马上与贵州交警核实,根据贵州交警验车提供的情况,确认了大货车备胎留下的痕迹是最新的碰撞痕迹,民警再对照小轿车落下的散落物和小轿车左后侧相刮时留下的痕迹,痕迹完全相吻合。 交警提供的痕迹证据,大罐车两名司机目击证词,加上宜州收费站提供的资料,证实在事发时间段内只有一辆这种型号的货车经过,在事实面前,大货车司机赵家明同意了交警对事故发生时的判断:他的大货车在和大罐车会车时,大货车的备胎曾与小轿车相刮,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事故发生时,到底赵家明是否知道碰刮了小轿车?对于这一点,交警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各种情况表明,大货车司机赵家明当时属正常行驶,是由于小轿车没有保持足够的行车安全间距和超速行驶,而导致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事发时大货车司机赵家明并不察觉事故的发生而驾车驶离现场。 目前,造成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原因基本查明,事故的责任认定今天(8月29日)上午下达,交警认定小轿车司机李某违反《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超速行驶和未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间距,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大型罐车韦治帮违章停车,是导致此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东风大货车司机赵家明驾车属正常行驶,不负此事故责任。 图片一:惨不忍睹的事故现场。图片二:肇事的红色大货车。图片三:大货车司机赵家明在陈述。图片四:大货车备胎上有擦痕。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编:柳州外宣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