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七成“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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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部分当事人仍不熟悉有关规定,观念有待转变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交警支队获悉,3月1日以来至今,广州市范围内采用快速处理的轻微、一般交通事故达46000余宗,实行快速处理的事故占到了事故总数的73%以上。有1300多宗道路交通事故由于当事人没有自行设置标志,主动撤离现场,导致交通受阻,或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超期报废机动车、驾驶假牌证(套牌)机动车、驾驶无号 按3月1日起广州市实施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规定,在广州市区内驾车,如你不小心违章碰撞了对方车辆,你只要下车向对方说声“对不起”,表明愿意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将双方车辆位置做好标记,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执勤交警到场后运用简易程序处理,只会对你违章行为作出处罚,可以不扣车、事后也不会吊扣驾驶证。但目前广州市还有一定数量的驾驶员不知有这项新的“优惠政策”。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为推卸责任占道讲理,或因为对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了解和认识不够,不能完全遵循规定自行设置标志,主动撤离事故现场;或者发生事故后不理会对交通的影响,消极等待交警前来处理,导致事发路段发生交通阻塞。 如7月23日上午,谭某驾驶粤A9J×××小客车从东华西路置地大厦停车场驶入东华西路时,遇一辆公共汽车沿东华西路由东往西驶至。由于谭某驾车借道通行没有让在本道内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结果小客车与公共汽车右侧发生碰擦,两车损失约2000元,并造成东华西路长时间道路不畅。事故发生后,到场交警指出谭某应负主要责任,公共汽车司机负次要责任。本来,这起极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谭某如能与对方“私了”,马上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交警可从轻处理,不用暂扣车辆、不用扣证。但谭某拒绝当场“私了”。交警只好将此宗事故转为一般程序处理,暂扣双方车辆和驾驶证,对双方车辆进行验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问话笔录;15天后作出责任认定;再进行调解。经过一轮处理程序之后,事故才算了结,最后,肇事司机谭某,仍需赔偿对方损失,并被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广州市交警支队负责人指出,驾驶员应尽快改变发生交通事故后习惯于等候交警前来处理的传统观念,尽快适应发生交通事故后自行离开现场或当事人自行设置标志撤离现场的新做法,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塞。 (王普 交宣)(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