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采用注射执行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02:09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30日讯(记者刘永威)上午9时30分许,两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为故意杀人罪的刘某、赵某,在省城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采用注射执行死刑。这是我省首次采用注射执行死刑,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化、人道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早8时30分,两名被处死刑的罪犯,由法院、检察院有关执行人员验明正身后,带至执行现场。宽敞明亮的执行间被玻璃墙分隔成两间,整洁的执行间内放置着一张“专用执行床”,执行操作间里,摆放着“心脑电监测仪”和“注射执行监测仪”,注射仪上有两管注射泵和8个按钮。 8时35分,法警将刘某带上执行床并将刘某全身固定。8时45分,由专业人员在刘某右臂上打通静脉通道。8时49分,安静的执行间里,执行指挥下令,“可以执行。”一名法警按下启动注射泵的蓝色按钮,另一名执行人员开始与刘某对话,“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当问到第三句“家在哪住”时,被注射执行的刘犯已渐无知觉。此时,刘某表情平静,慢慢闭上了眼。8时52分,经法院、检察院法医确认罪犯刘某死亡。9时28分,执行人员对赵某开始采用注射执行死刑。9时31分,确认罪犯赵某死亡。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