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竞争激烈 谩骂大字报贴遍街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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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08:5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保罗 实习生 邓金新)28日、29日凌晨,广州市天河区林河、西坑、元岗等城中村地段的大街小巷的墙壁电线杆上被人贴满了上千张“大字报”,“大字报”的内容是天河区教育局日前对一民办学校的内部批评通报复印件。天河区教育局成教科负责人唐女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这是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竞争所致,教育局将彻查这种乱张贴内部通报材料打压同行的不法行为。 市民报料:民工狂贴“大字报” 前日凌晨,记者先后接到报料称,在天河区林河、西坑、元岗等到城中村大街小巷有一群组织严密的受雇民工在张贴千余张攻击天河民办雄×学校的“大字报”。记者前日上午来到上述城中村,不少人正在围观“大字报”。记者挤进去一看,“大字报”原来是天河教育局今年8月21日向辖区内的各民办中小学发出的《天河区教育局关于查处雄×中学擅自印发虚假广告的通报》复印件,该内部通报称:天河区雄×中学在2003年暑假期间擅自印发了标题为“热烈祝贺我校中考获得全区第一名”的宣传资料,其内容罗列了12所民办学校初中升高中的考试总成绩,并对这12所民办学校进行了排名……根据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审批机关审查后,方可发布。”经研究决定对雄×中学进行严肃处理。现通报如下:一、由雄×中学向12所学校作出检讨;二、责成雄×中学董事会严肃处理当事人;三、延期雄×中学的办学许可证年审。”记者看到,部分内部通报复印件还被张贴者涂改过,有的还在上面打叉并配上谩骂的字句。 雄×学校:“大字报”是同行所为 “这些‘大字报’都是某民办学校同行派人张贴的。”被“大字报”攻击的民办学校校董庄×赶到张贴现场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原委。庄×向记者出示了从“天河教育网”下载的网页称,排名的分数就是来源于“天河教育网”。排名事件的开始发生本无恶意,他属下的一位老师根据网页上成绩编排了名次,从网页列出的成绩来看,雄×学校取得的分数确实为第一,并在招生时作为宣传资料向学生家长介绍,不料引起了个别排名低的民办学校的不满。庄×称,某同行在街头乱张贴政府内部通报的行为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与办学育人的宗旨背道而驰,教育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其制止处理,不能放任其乱张贴“大字报”。 粤×中学:否认张贴“大字报” 昨日下午,记者顺着“大字报”张贴路线找到了“民办学校排名风波的倒数第三名———粤×中学”。该中学招生办邓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雄×中学排名风波仍未消气,他说,他目前对雄×中学采取两种方式回应,一是向学生家长解释;二是将天河教育局对雄×中学的批评通报复印给学生家长看。当记者要求看一下复印件时,邓主任表示稍后会给记者。稍后校方一位老主任告诉记者,复印件在学校负责人那里,而学校负责人不在,当记者拿出一把从墙壁撕下来的“大字报”问是否为该校派人所为时,两位主任思考了一会儿对此予以否认。 法律人士:公开张贴内部文件违法 将政府部门的内部文件公开张贴这一做法是否涉及违规?这样做又是否对当事人的名誉权构成侵害?广东法制圣邦律师事务所刘详武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刘律师说,被侵权的雄×学校依法享有名誉权,如果能查到这一侵权行为的策划者和实施者是谁,他们可以向对方依法提起侵权诉讼。另一方面,政府的内部文件有保密级别,公安和司法机关也可依法对乱张贴内部文件的行为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