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环评最高可罚20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0:41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高级记者杨少明)前不久,大连市对部分项目未做环境影响评价的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进行处罚,一些企业被罚10万元。如果这些企业犯在今日,其罚款数额可能就是20万元了。 对项目建设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在20多年前国家已经要求,这一次是以一部名叫《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法律形式出现。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它的作用在于预警,它是要彻底改变以往先污染后治理的习惯。”环保部门一位相关负责人说。 新法在“法律责任”一项有这样的规定:规划编制机关弄虚作假或因失职造成环评严重失实,要对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新项目若不做环评而上马,项目停工,建设单位要被处以5万至20万元的罚款,直接责任人将被行政处分;审批部门擅自批准未做环评的项目开工建设,直接责任人要被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为向市民大力宣传于今日正式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部门昨天组织了数千名青少年和青年志愿者开展了青少年文明护绿集中日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