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干活都能参加基本医保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5:11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31日讯(记者郝原良)今日从省劳动保障部门传来喜讯:从即日起,凡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以非全日制、临时制、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均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此举意味着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已将全部城镇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据省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我省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制度主要是适应国有、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委托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也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到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其缴费基数原则上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缴费率原则上按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所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业主和从业人员参照统筹地区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分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所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负担。 灵活就业人员在原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与之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在60天内按规定继续缴费的,可享受统筹地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则实行医疗保险待遇过渡期制度,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只享受个人账户支付待遇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由各统筹地区根据连续缴费的不同时段确定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另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应按时足额缴费。凡欠费的从次月起暂停其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的按规定补缴并收滞纳金后,其欠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规定予以支付,但最多不超过本人补缴的金额;欠费超过3个月的则视为自动脱保,但个人账户基金可以继续使用。自动脱保后重新参保的,按首次参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山西晚报) | |